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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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4-05-10    来源: 本站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的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使学生有一个安全、舒适、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 本规定适用于武汉传媒学院所有学生宿舍。

  • 职责与权限

(一)学生宿舍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是后勤处宿管科,学工处、保卫处和各学院参与、配合有关管理工作。

(二)后勤处宿管科负责宿舍的入住、调宿、退宿管理和日常管理。

(三)学工处负责宿舍文化建设,宣传部、校团委、各学院、后勤处等配合。

(四)后勤处协助学工处和各学院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日常沟通,及时了解、反馈学生的思想动态。

(五)保卫处会同学工处、后勤处、各学院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及安全事故查处。

第二章 入住、调宿及退宿管理

第四条入住管理

(一)后勤处宿管科负责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分配和确定学生住宿房间号和床位号。

(二)学生按选定或指定的宿舍楼栋、宿舍房间和床位入住,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

(三)学生入住前,须按学校规定交清住宿费。

(四)学生入住前必须填写学生宿舍入住登记表或住宿卡。

(五)学生进出宿舍必须服从宿管员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六)学生入住宿舍流程图(见附件1)。

第五条调宿管理

(一)学校和学生所在学院有权按需对学生住宿房间或床位进行调整,住宿学生必须服从。

(二)学校因使用、管理、维修等原因需对宿舍进行调整,由学校统一部署,后勤处宿管科组织实施,学工处、各学院配合。

(三)学生个人要求调宿,需在学校指定平台上提交调宿申请并附相关支撑材料,经辅导员审批、学院审核和后勤处宿管科同意后方可进行调宿。

(四)凡涉及到住宿费用变更的须先到财务处进行费用变更。

(五)学生调宿流程图(见附件2)。

第六条退宿管理

(一)学生接到离校(退学、休学、走读)通知,先到学院、学工处和后勤处等部门办完审批手续,再到学生宿舍宿管员处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退宿由宿管员负责清点验收宿舍公共物品,办理学生退房手续,收回钥匙,并对离校的学生登记备案。

(三)学生损坏或丢失公物必须照价赔偿,若不赔偿,宿管员不予办理退宿手续。

(四)学生退宿流程图(见附件3)。

第三章 秩序管理

第七条学生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十不准”:

(一)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热得快、洗衣机、电饭煲和大功率电器,如吹风机(500W以下且在盥洗间专用插座使用除外)、电磁炉、电火锅等,一经发现,全部暂扣。

(二)不准擅自动用宿舍的消防器材(如消防栓、灭火器等)。

(三)不准在宿舍内经营或推销商品。

(四)不准在宿舍内看淫秽书刊和影像制品。

(五)不准在宿舍内乱丢垃圾(如烟头、果皮、纸屑等)。

(六)不准在宿舍内饲养各类动物(一经发现,限期处理)。

(七)不准私占宿舍和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女生进入男生宿舍、男生进入女生宿舍。

(八)不准在宿舍内和走道墙上乱写、乱画、乱张贴,且不准改变宿舍内布局。

(九)不准在宿舍楼道喧哗、起哄、打球。

(十)不准在宿舍内打麻将及聚众赌博。

第八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

第九条学生宿舍夜间实行大门关闭制度。宿舍楼大门早上6:00开门,晚上23:00锁门。

第十条宿舍宿管员负责宿舍大门的开关、进出宿舍的外来人员的登记,以及晚归、晚出学生的登记和反馈。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必须按时回宿舍就寝,不按规定时间回宿舍者视为晚归;凡晚归和晚出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并填写个人信息和原因,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事先向宿管员说明。严重违规者报学工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如有特殊情况异性需进入学生宿舍,需持有效证件在值班室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凡未经允许私自闯入宿舍楼或不服从管理和无理取闹者,宿管员有权交学工处或保卫处处理。

第十三条外来人员(例如维修人员、辅导员、家长等)须提供有效证件并在值班室登记,需要联系的学生确认外来人员身份无误后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经宿管员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出时间宿管员必须填写。宿管员必须询问外来人员进入多长时间,超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四章 水电管理

第十四条 水、电管理以后勤处物业科为主,负责保障学生宿舍水、电的正常供应,水、电设施和设备日常维护及保养,以及日常水、电维修及小型安装、维修等。

第十五条提倡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和节约使用水电。

第十六条按教育部规定,学校为每位学生每月(1年按照10个月计算)免费提供8度电、3吨水,超支部分由学生个人承担费用。

第十七条每个宿舍安装水表和电表,后勤处宿管科每年6月前完成查抄水表和电表,核算用水和用电情况。

第十八条学生需提前充值,以便正常使用热水、照明用电和空调用电。

第十九条物业科必须加强对宿舍水电的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陈旧和有安全隐患的用电线路、用水管网及时实施改造。

第二十条加大节约用水、用电宣传,防止跑、冒、滴、漏、盗等浪费现象发生。推广使用节能装置,不断完善节能减排标准。

第二十一条后勤处宿管科要落督促宿舍楼长、宿管员每日检查学生宿舍的水电安全、环境卫生等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水、电维修

  • 宿舍内水、电设施发生故障,由宿舍长报后勤处物业科维修。

(二)维修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工作牌;维修服务要主动热情,及时周到,接到维修申请后后勤处物业科于24小时内回应并告知完成维修时间。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后勤处物业科必须向学生说明原因。维修项目实行质量首问责任制,返修单不得作为有效的工作量。

(三)学生报修流程图(见附件4)

  • 卫生管理

第二十三条宿舍保洁员每日至少两次负责对走廊、楼道等公共部位进行清扫保洁,按时清除楼栋内垃圾,定期擦拭公共部位的玻璃、消防器材等。宿舍宿管员负责保持厅前的卫生。

第二十四条各宿舍要有健全的卫生值日制度,每天由值日生负责打扫宿舍卫生。

第二十五条宿舍的内务管理卫生,由住宿成员共同负责完成,宿舍长和学生干部要起带头作用,督促大家保持宿舍整洁卫生。

第二十六条宿舍应保持床铺整洁,被子叠放整齐,书桌摆放整齐,桌面无杂物,脸盆、桶、水瓶、鞋等排放整齐。

第二十七条不得将垃圾食品袋堆放在宿舍门口或走道,更不得丢往窗外,需放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八条讲究卫生,保持室内及公共场所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乱倒杂物、乱泼污水,乱贴乱画。

第二十九条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各宿舍卫生情况,并做好记录、统计评比及通报。

第三十条学校每学期将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由学工处、各学院、后勤处、校团委等部门共同检查评比予以奖励,较差的宿舍予以通报批评。

第六章 物品管理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公共物品、家具设备由宿管科统一配备,学生入住必须清点和验收。

第三十二条所有住宿生必须爱护宿舍内家具物品,精心保管使用。宿管科随时检查,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第三十三条发给住宿生本人的公物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使用;各宿舍内的公物及设施由本室成员集体保管,或由宿舍长指定专人负责分管。

第三十四条学生有责任妥善保管房间钥匙,不得转借。若有遗失,要及时向宿管员报告,并由后勤处宿管科联系物业科更换锁具、配发钥匙,不得私自更换。

第三十五条宿舍内的公物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者,应照价赔偿;凡由个人使用或专用,由使用者负责赔偿;公用的由本宿舍成员集体赔偿。

第三十六条私人物品包括现金、票证、衣服及其他贵重物品,由自己妥善保管,或锁在柜内,否则发生的一切意外由其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宿舍内使用的各类公物,不得转借他人,更不准学生本人擅自将公物带出宿舍和学校。

第三十八条大型物品进出学生宿舍宿管员必须进行登记,以备查证。

第七章 基础设施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生宿舍基础设施是指学生宿舍内空调、网络、桌椅、柜子、床、窗帘、灯具、插座、面盆、便池等。

第四十条宿舍宿管员定期对房屋、水电、家具等进行状态检查,编制维修计划,及时向宿管科上报。

第四十一条学生宿舍内网络发生故障报电信维修,电话:10000;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发生故障报后勤处宿管科维修,电话:027-81979348;其他基础设施发生故障报后勤处物业科维修,电话:027-81979051.

第四十二条可通过学校指定的报修平台、后勤处24小时值班手机18086675110报修,也可以到维修部门填写维修单(见附件4) 。

第四十三条学生宿舍基础设施维修验收办法

  • 工作人员维修好基础设施后,必须当着住宿学生的面进行操作,得到学生的认可。

  • 由住宿学生对维修过的设施进行检查和操作,再次确认已维修完成。

  • 学生在维修单进行签字确认。

  • 由学生对服务态度和质量进行评价,作为维修人员当月绩效考核的依据。

  • 维修时宿舍内无人,学生不能当面确认,维修部门值班人员维修后需24小时内进行电话回访维修情况。

第八章 特殊情况的处置

第四十四条学生生病

  • 宿管员及时了解学生病情,必要时时请学校医务人员介入。

  • 根据病情轻重决定是否送往医院就诊。

  • 宿管员通知学生辅导员,由医务人员(包括生病学生辅导员或同学)负责送到医院。

  • 宿管员及时向值班领导反馈病情。

  • 辅导员告知院(系)领导、家长。

第四十五条应急供电

  • 学生需应急供电必须在宿管员处进行登记。

  • 应急供电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如遇周五晚上应急供电则不超过60小时。

  • 宿管员应对学生进行教育,要求经常检查电费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电费充值。

  • 凡因超负荷用电造成断电者,须如实说明原因,经宿管员批评教育和同意后,方可恢复供电。

  • 严禁盗用水电。

第四十六条断水停电

  • 教育学生保持冷静和克制,做好解释工作。

  • 及时通知学校后勤处物业科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 严禁使用明火和蜡烛。

  • 若断水停电时间较长,后勤处要尽可能想办法解决学生的用水用电问题,如联系自来水公司用车送水、购买应急灯等。

第四十七条人被反锁

  • 宿管员必须了解情况,安慰好学生。

  • 宿管员及时联系后勤处物业科维修人员快速处理。

第四十八条钥匙借用

  • 学生因钥匙遗失或落在宿舍内,而同宿舍的同学不在身边需要进入宿舍内,可找宿管员借用本宿舍的钥匙。

  • 学生借用钥匙需在宿管员处登记,留存本人有效信息和电话号码,并将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押在宿管员处。

  • 借用宿舍钥匙原则上在半小时内必须归还。若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钥匙,宿管员必须及时催促学生并收回钥匙,退回学生有效证件。

第四十九条其他情况

  • 财物失窃:宿管员做好记录及思想稳定工作,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辅导员、后勤处宿管科领导,并报告校保卫处处理。

  • 打架斗殴:宿管员了解真实情况,分清是非,制止双方,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将受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保卫处及有关部门。

  • 不按时就寝:宿管员及时劝说学生就寝,对不听劝说的要进行登记,并于次日报告辅导员及领导。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规定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武汉传媒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校行字〔2018〕21 号)同时废止。


附件:1.学生入住宿舍流程图

          2.学生调宿流程图

          3.学生退宿流程图

         4.学生报修流程图


附件1:

学生入住宿舍流程图

附件2:

学生调宿流程图

附件3:

学生退宿流程图

附件4:

学生报修流程图